在神岳城逗留一夜之后,李桃歌踏着朝阳东行。
东岳军里的争斗,暂时先不去理会,即便把鹿贺几人都免职,其实也无所谓,李家的根基在琅琊,只要自己有钱有人有地盘,天王老子又怎样,就如同今日之张燕云,不仅朝廷要看他眼色,东花和大周都要小心提防。
精兵十万,神鬼作揖。
如今头等大事,就是豢养将士。
募兵,练兵,养兵,纵然凑不出一支十八骑,怎么也要弄出十骑八骑,震慑宵小,使那些不轨之人难生坏心。
迎着东方初阳狂奔百里,累的李大棍光扭屁股,若是能口吐人言,约莫会飙出几句脏话。
李桃歌摸着老伙计鬃毛,说道:“一年多没撒欢,光长膘不长本事,才百里而已,就扭屁股不干了?牛井那匹瘸马,至少日行二百里,你四肢健全,毛亮皮润,没一匹瘸马雄健,害臊不害臊?况且平时吃的都是精粮,炒豆子都要挑着吃,简直白白糟蹋粮食,李大棍,丑话说到前头,以后再娇气,把你塞进公马群里。”
李大棍像是没听懂,低头缓慢前行。
赵茯苓说道:“听侯府的马夫说,养牲口要恩威并施,千万不可娇惯,养的越是精细,反而会宠出坏脾气,要不放入军中,经过军卒一顿蹂躏,或许就好了呢。”
李大棍呲出大牙,一阵马嘶。
翘了翘肥硕屁股,险些把黑皮丫头掀落马背。
大概意思是要你来多舌?!
李桃歌笑道:“养马不同于养士,需要交心比心,想要它乖巧,没那么麻烦,回去之后,骟了即可。”
李大棍瞪圆大眼,哪敢再偷懒,四蹄翻飞,在土地刨出一股烟龙。
李桃歌归心似箭,日夜兼程赶路,两个时辰一歇,终于在第二天正午进入琅琊郡内。
闻到熟悉的花木香气,马蹄放缓。
悠闲观景,安静怡然。
李桃歌出生在燕尾村,对琅琊按理说没啥情分,可当他踏足这片祖先耕耘的泥土,莫名生出亲近意味,朦胧中,依稀能看见一些画卷,李家先辈开垦荒田,大旱年间举族跪在神庙前求雨,高中后族人夹道相迎。
一幕幕,似曾相识。
他的体内,不止有白泽血脉,更有李氏五百年传承。
“咦?那人的马好神骏,至少要五两银子。”
“屁!五两银子你知道有多少吗?能买一百匹这样的马了!”
“瞎扯,我跟我爹去过马市,二十两的马都没这么好看。”
“没见过世面,二十两的马,得有两层楼高,有本事你给我五两,我给你买!”
“我都没见过银子长啥样,去哪儿给你五两。”
路边传来稚嫩讨论声。
几名十来岁的半大小子趴在土坡,正对着两匹坐骑评头论足,一个个灰头土脸,穿着打有补丁的布衣,常年在外面疯玩,已看不出原来颜色。
李桃歌勒马停驻,笑道:“你们是琅琊郡人吗?”
“对!”
身体最壮实的孩童站起身,拍起胸脯喊道:“我们祖宗八代都是琅琊人,我姓丁,他姓杨,那个最瘦长的像泥鳅一样的姓韩,还有一个在地里拉屎的姓窦!”
姓杨的孩童问道:“大哥,你的马几钱买的?”
李桃歌想了想,答道:“没花钱,别人送的。”
这个答案又令两名孩童争论不休。
穷苦人家的孩子,胆大妄为,骨子里都有股野性,并不像京城里的官宦子孙那般拘谨,好听些叫率性洒脱,难听些叫不知天高地厚。